来 信 人 | 小王 |
来信时间 | 2017-09-19 11:22:15 |
信件主题 | 不动产发票办证联丢失怎么办? |
信件内容 | 我不动产发票首付款办证联丢失(发票联仍在),其他手续都齐全。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
回复部门 | 国土局 |
回复时间 | 2017-09-22 9:16:44 |
回复信息 |
小王业主,你好! 对你反映所购不动产,发票(办证联)丢失的情况,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做以下说明: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特此回复。 |
状态 |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