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 | 杜红艳 |
来信时间 | 2017-11-25 09:25:44 |
信件主题 | 合疗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住南郑县新集镇木坪村,我常年在外打工厂里有帮我们买5险1金,但是这么多年家里的农合一直在缴费但是我们在外地也无法使用,请问我们可以不交吗?或者说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因为家里都是一户一本如果我一个人不交家里人都使用不了,谢谢。 |
回复部门 | 卫计局 |
回复时间 | 2017-12-01 14:58:25 |
回复信息 |
杜红艳女士你好:
现将你在领导信箱中咨询《新农合缴费有关问题》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1)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都属于国家社保的一部分,财政均进行相应补贴,不能重复缴纳,也不得重复报销。(2)根据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新农合个人参合缴费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发〔2017〕108号)要求: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 你在外地工作,工作单位已经缴纳过五险一金,即便户口还在南郑县,也可以不再缴纳本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家人在每年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时必须提供你在外地参加医保的证明,方可有效,并视同为整户参合。 以上回复,如有不详,请拨打咨询电话5512889。 |
状态 |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