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区粮食局、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区以工代赈办公室、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物价检查所、区粮食收储中心、区金融合作办、区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局系统在职干部64名,其中:发改局25名(含事业单位人员10名,重点办5人,代赈办5人),物价检查所26人,区粮食局机关14名。
根据南编办发〔2012〕2号文件规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各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态势的对策建议;负责全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规划,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和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价、粮食管理工作。
根据南编办发〔2012〕2号文件规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6个: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主要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关财务和资产、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2、社会综合科:主要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各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态势的对策建议;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协调工作;安排、管理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项目。
3、投资科(加挂金融合作办、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全区国家投资(国债资金和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的审查、审批;负责在区投资企业项目备案资料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和协调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负责投资体制改革及相关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办理局系统行政审批业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
4、价格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价格和《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和物业服务等收费管理工作。
5、农村经济科(加挂粮油管理科):主要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安排、管理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项目。
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全区粮食中长期流通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负责全区社会粮食市场执法监督检查,全区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及粮食产销和成本利润调查,监测粮食市场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粮食购销企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监测、管理、指导和服务;负责改制后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6、工交商贸科:主要负责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指导或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服务业、经贸流通等相关行业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负责人:吴彦龙 联系电话:5512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