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南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曹俊强的提请,决定免去:
文庆华同志南郑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晓春同志南郑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罗海明同志南郑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南郑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