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期限 |
3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南郑区民政局 |
咨询电话 |
0916-5515336 |
责任单位 |
南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6-5512397 |
办事对象 |
年满65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老年人 |
办理地点、时间 |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9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办理地点:南郑区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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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年满65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老年人 |
办理材料 |
户口本,身份证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实施依据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4年[十二届]第21号)
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应当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告知申请人资格认定所需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报程序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2.审核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报送的相关材料。
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并发放老年优待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责任依据 |
《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57号) |
办理程序 |
受理-承办-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