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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7-09-17 来源: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南郑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0916-5515336
责任单位 南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916-5512397
办事对象 年满65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老年人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9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办理地点:南郑区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申报条件 年满65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老年人
办理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实施依据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4年[十二届]第21号)
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应当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告知申请人资格认定所需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报程序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2.审核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报送的相关材料。
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并发放老年优待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57号)
办理程序 受理-承办-办结
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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