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绿色通道 > 学生
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 来源: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南教体发[2016]48号

南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学及相关教育单位: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倍受社会关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要求提前做好高考工作。今年我县高考报名4438人,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已经录取282人,参加2016年全国高考统考考生4156人,设2个考点141个考场,南郑中学考点设理科类88个考场,考生2611人,城关一中考点设文科类52个考场,单招类1个考场,考生1545人。为了切实做好高考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学校、选聘监考及工作人员学校、生源学校及相关单位要尽早行动,精心筹备,周密安排,夯实责任,确保我县今年高考工作平安顺利,实现无泄密、无舞弊、无差错、无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认真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推荐、培训管理工作
  (一)推荐条件
  1.正式在职在编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职教师;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3.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胜任监考工作的能力;
  4.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以往考试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法纪观念淡薄、师德有缺失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宜担任监考工作的教师,学校不能推荐。
  (二)推荐监考及工作人员学校及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和管理
  高考监考及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推荐学校校本培训、县级培训、考点培训的三级培训方式。
  1.培训内容
  学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考务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监考员职责》、《考试实施程序》、《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作弊入刑的新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观看《考务操作指南》、《防范现代通讯工具考试作弊》、《金属探测仪使用方法》等视频,开展招生考试法规政策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考风考纪教育、保密意识教育,提升监考员及工作人员执考能力。
  2.培训进程
  (1)校级培训(5月10日—30日)。学校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考务培训,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明确工作任务,掌握考试实施程序。培训结束后,校长与校级培训考核合格的推荐对象签订《监考工作责任书》。
  (2)县级培训(5月中旬)。县招生办对考点副主考和考务组长、监考推荐学校负责监考培训的领导进行县级考务培训,对楼层督查员及视频监考员进行业务培训。
  (3)考点培训(5月15日下午、6月3日下午、6月6日全天)。考点组织全体监考及工作人员进行考务管理、考试程序的提高培训,签订《监考员岗位责任书》及其他岗位责任书。
  (四)具体要求
  1.监考是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主体,是考场的第一责任人,是维护考场正常秩序、实现考试公平公正的关键。各校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高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要把动员、推荐、培训及管理等工作落实到人,并于5月15日前将高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县招生办高考科。
  2.按照“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选聘监考教师。监考工作要与教师评优树模、职称晋升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无正当理由回避监考工作的教师,一经核实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将其调往无监考任务的山区丘陵学校工作。
  3.推荐监考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被推荐的监考及工作人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要主动申请,予以回避。
  4.高考监考及工作人员推荐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凡不坚持条件、违反推荐程序及相关规定,造成被推荐人在监考及考务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推荐学校校长的责任。
  5.认真开展监考及工作人员培训,确保本校推荐人员培训全部合格。对培训走过场、未按时完成培训任务、推荐人员培训考核不达标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直至考核完全合格。推荐对象要认真参加各级培训,全面熟悉考试业务,掌握执考技能,保证培训考核合格。
  6.各校要做好监考和工作人员在考点培训及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为监考及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等便利条件。
  7. 各校要在5月11日前将监考推荐名单一式两份报县招生办高考科,并将Excel表格发到QQ506447774@qq.com中,名单上报后,原则上不得缺席或替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的,经教体局批准,由推荐学校按监考及工作人员推荐程序另行推荐人员补足差额,并按要求抓好培训。
  二、加强考点硬件建设,强化考试组织管理
  (一)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做好网上巡考系统的测试、维护工作,排查设备故障,与省市县巡考系统对接、联调,确保考试正常使用。更换电池,校准挂钟;排查、调试播音系统、考试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做到线路畅通;维修考场桌凳,保持桌凳稳固、平整、清洁;检查吊灯、吊扇、玻璃、牌匾等各类挂件,确保硬件设施到位,能安全使用,没有隐患。
  (二)成立机构、周密安排、做好考务准备工作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考点工作安排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工作人员及职责;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与监考员、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准备好各类考务材料。
  (三)排查隐患、综合整治、净化考试环境
  做好考点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净化考试环境。
  三、加强诚信教育,做好领队工作
  (一)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生源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高考资格及三个专项资格审查及复查工作,禁止弄虚作假,杜绝违章报考发生。学校要仔细核对考生学籍、户籍材料,核查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原始证件,确保审查工作准确无误。
  (二)做好考生心里疏导工作。引导考生以平和、轻松的心态应考;关注、排查特殊考生心理变化,开展心理咨询,防止因考试失误而引起恶性事件。
  (三)强化考生诚信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对考生开展诚信教育,通过举办诚信教育主题班会、集会,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作弊入刑的新规定、《考生守则》、《网上评卷作答须知》、《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开展诚信考试宣誓等活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树立诚实应考意识,消除投机、侥幸心理,为公平公正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全力做好高考领队工作,夯实安全责任。各生源学校成立高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高考领队工作方案及预案,落实好师生道路交通、饮食卫生、疾病防疫、校园内外环境整治、住宿管理、离校等工作职责,与考试期间单独往返考点的考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消除安全隐患。
  (五)做好志愿填报、建档及档案发放工作。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在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公布志愿填报信息,确保本校考生志愿填报无遗漏。根据《南郑县普通高校招生纸介质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按时、规范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并做好管理和发放工作。
  四、做好2015年度优秀监考及工作人员的评选奖励工作
  2015年度我县招生考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所有涉考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辛苦工作,各类考试顺利圆满,实现了无泄密、无舞弊、无差错、无安全事故“四无”工作目标。为了不断推进我县招生考试工作健康发展,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2015年监考及工作人员中开展评选年度招生考试优秀监考和工作人员活动,拟评选优秀考试工作人员15名,优秀监考45名,指标分配表附后。各单位根据参评条件严格评定,于5月18日前报县招生办。
  优秀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评选条件:连续3年以上承担高考等省、市级以上层次的招生考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严格按程序施考,工作无差错。

  

南郑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5月9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