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将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胡浩)记者8日从教育部获悉,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将实行三级监测认证,认证结果为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介绍,教育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通过构建横向三类覆盖、纵向三级递进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推动有关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持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据介绍,认证标准分为三级,覆盖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三类专业。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师范类专业基本建设。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旨在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第二、三级认证从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等4个方面凝炼教师核心能力素质,指标体系由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二级指标构成。 办法规定,认证第一级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第二、三级采取专家进校现场考查方式,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周期性认证,认证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专业自评、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结论审议、结论审定、整改提高等7个阶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