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
站内搜索:
南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南教体发[2017]37号

南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规定,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0号、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学区划分
  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完整地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学区学龄人口变化,学校建设情况和学校容量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和完善学区范围,学区划分以社区、村组、道路等为基本单元进行明确,在划分学区时,要广泛征集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学区划分方案统一报教体局,由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确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实行单校划片的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直接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大河坎镇中心小学毕业学生,仍以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就读初中,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相关学校实施,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原则上片区内学生必须就地消化。
  二、明确入学年龄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三、规范招生行为
1.落实义务教育免试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强化电子学籍管理。县教体局将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人籍一致”;及时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控制学校“大班额”。
3.有序组织学生入学。各校在每年5月份要对起始年级生源状况进行摸底,向县教体局报送招生计划。各校原则上应首先满足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非户口所在地需就读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携带相关证明(户口本、成长记录手册或素质评价手册、房产证、务工证明)到就近的学校登记,由学校统筹安排辖区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并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4.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相关法规组织实施,新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定。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面向全县招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校要积极主动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及时了解教育资源变化、教育综合改革等具体情况,合理引导家长按学区就近入学,减少盲目跟风择校。要第一时间回
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主动向所在地镇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
县教体局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针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各学校要切实落实相关招生规定,自觉维护片区内招生秩序。
  请各学校将研究制定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划分学区、计划招生人数、工作措施等)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定。
             

南郑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21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