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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注销个人帐户处理
发布时间:2016-07-12 来源: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个人帐户处理: 参保人员因死亡、解除合同、调离本市注销,个人帐户有结余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重新参保后加入新帐户 解除合同人员注销后的帐户余额在重新参保时可加入新帐户,继续使用。 2、死亡,注销后帐户余额可转入继承人医疗帐户或退还非参保继承人。 3、调离本地注销,将帐户余额转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划入个人医疗帐户或划入直系亲属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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