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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注销个人帐户处理
发布时间:2016-07-12 来源: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个人帐户处理: 参保人员因死亡、解除合同、调离本市注销,个人帐户有结余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重新参保后加入新帐户 解除合同人员注销后的帐户余额在重新参保时可加入新帐户,继续使用。 2、死亡,注销后帐户余额可转入继承人医疗帐户或退还非参保继承人。 3、调离本地注销,将帐户余额转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划入个人医疗帐户或划入
直系亲属
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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