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第 51 批房家庭名单公示 |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住建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
为确保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限价商品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1〕39号)的要求,经申请人居委会(单位)及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初审,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现将我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家庭予在汉中市南郑区政府信息网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 11 月 21日至2017年 12 月 4 日止,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