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郑县新集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南发改政审〔2017〕4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县新集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已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郑县新集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棚户区改造维修配套附属工程,新做正立面门窗油漆、增加正面仿古防护窗,室外增设太阳能路灯,一层顶增加装配式雨棚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施工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在建工程。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施工标段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12月27日00:00时至 2018年1月3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 2017 年12月27日至 2018 年1月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
(3)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原件)、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受理。
(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50元每套,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交付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xszbb.com、《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hzzbb.com、《南郑区政府信息网》www.copychampio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郑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109193113
招标代理: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715051616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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