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一 |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
南郑区制定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等政策方案,从参保范围、保险待遇等六方面进行统一,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医疗服务。整合现有人财物等资源,建立县医保中心及医保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救助业务。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9种疾病列入大病保险范围,起付线按当年标准降低50%执行,不设报销封顶线,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积极推行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看病。(南郑区政府办)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