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郑县针对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确保督查工作出成绩、见实效。
该县对督察组交办的环保信访案件极为重视,在办理过程中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坚持做到及时准确、监督到位、立行立改。针对邹家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未按要求建设和监测数据异常问题,及时进行了监督整改。县环保督察办第一时间将信访件按镇(办)、部门工作职责分类转交,共发出信访案件转办单49个。对环境违法行为、案件进行严惩,对督查、督办措施不力推进缓慢以及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严肃处理。截至目前,该县共约谈20人、诫勉谈话13人,立案处罚5家,罚款79.4万元。
在健全环保督察长效机制方面,该县严格落实网格化属地监管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查办案件坚持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截至9月15日,该县共接到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投诉案件13批、32起,已办结12批、28起,确保投诉有受理、受理有结果。(汉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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