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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区政府:
1、区政府领导及其分工
2、区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区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区政府文件
6、区政府规章和工作规则
7、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8、区政府人事任免;
9、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区政府部门: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含下属单位)。
2、内设、下属(派出)机构类
包括内设、下属(派出)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
3、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类
包括部门工作规划、部门业务工作计划、规划工作进展等。
4、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行政许可类
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承办科室(单位)、承办期限、公开形式、受理电话等。
6、人事管理类
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7、财务管理类
包括收费事项名称、公开方式、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8、业务管理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9、其它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乡镇政府:
1、乡(镇)政府领导及其分工
2、乡(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乡(镇)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乡(镇)政府文件
6、乡(镇)政府规章和工作规则
7、乡(镇)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8、乡(镇)政府人事任免;
9、全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参照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进行设置。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区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部门、乡镇政府、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有条件的部门应设置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共查阅室或公共查阅点等设施,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复制。区档案局作为查询、利用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场所,应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区政府及组成部门、直属行政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由区政府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区政府办。
由区政府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区政府各受理机构的申请。
受理机构应公开办公地点、办公时间、承办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邮政编码等,并印制好《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方便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南郑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南郑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P68)。
《南郑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opychampion.com)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好的《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电子邮箱,由相应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
(2)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受理机构,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详见南郑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P69)。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南郑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详见南郑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P71-P75)向申请人告知。
①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 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区政府监察局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受理机构要主动向申请人公开本机构的联系方式。
四、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目录格式: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种类 |
信息名称 |
文号 |
公开类别 |
内容 概述 |
生成 日期 |
发布机构 |
依据 |
载体 类型 |
记录形式 |
关键 词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必选项):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
(1)信息所属分类号详见“巴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表”。
(2)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7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7”。
(3)流水号:某条信息填报时的顺序号,各信息填报责任人依序自行编号,至少编写五位数字。
例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关于领导分工的信息索取号的编制。巴州政府办公室区域编号为“JJ”,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部门编号为“001”,领导分工属于信息分类中政府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和联系方式类,信息分类号为1200,信息生成年号则根据具体年份编制为2007,流水号则根据填报顺序编制。则以上信息的信息索取号应编写为:JJ001—1200—2007—00001。
2、信息种类(必选项)。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信息名称(必选项)。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4、文号(可选项)。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5、公开类别(可选项)。政府信息公开类型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
6、内容概述(可选项)。内容概述是对信息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等。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确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7、产生日期(可选项)。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发布机构(必选项)。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9、依据(可选项)。主要说明行政权力、服务、收费等事项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其文件编号。
10、载体类型(可选项)。指信息的物理载体。一般有纸、胶卷、磁带、磁盘、光盘等。
11、记录形式(可选项)。指信息的记录类型,包括文本、图表、照片和影音等。
12、关键词(必选项)。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五、工作机构
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
南郑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5512459
传真号码:0916-5516822
通信地址:南郑区西大街区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23100 电子邮箱:nz0008@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